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哪里?
1、出处: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淮南》。此句出自汉朝刘安的《淮南子》,是其《汜论训》里面的一句话。 2、原文: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2、释义:只要对人民有好处,就不必一定要效法古人的制度;只要有助于事情的成功,就不必沿袭旧有的规矩。 扩展资料: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的现实意义: 因社会和自然在变化和发展着,因而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智慧不断地“去其所害,就其所利”,以变化发展的自我来适应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社会和自然。作者通过对远古以来礼乐变化发展的考察,强调了时变的重要性。 他说:“先王的制度,不适宜的就废除它,而近代的处事方法是好的,就加以继承和发扬。”治理国家虽然有常规,但要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政治教化也要切实有效。所以法度要随时势的变化而变化,礼节随习俗的不同而变化,这才能有效地治理国家。 这就是一篇改革的宣言,是说不断改革、不断创新本来就是历史的常态。只要坚持有利于人民、有利于事业的原则,改革就应该推进,也只有推进改革,才能够达到所谓有利于民、有利于事业的这样一个目的。这也就是习近平主席说的,如果拒绝改革、拒绝创新,就只会被历史淘汰。
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的思想家是?1:孟子2:商鞅3:荀子
2、商鞅。
出自《史记.商鞅列传》。
原文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於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於民。愚者闇於成事,知者见於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谋於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彊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孝公曰:“善。”甘龙曰:“不然。......
“是以圣人苟可以彊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翻译
因此,圣人只要能够使国家强盛,就不必沿用旧的成法;只要能够利于百姓,就不必遵循旧的礼制。
商鞅(约前395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公元前359年,正当商鞅辅佐秦孝公酝酿变法时,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商君列传》)。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
在战国的变法运动中,提出了“圣人苟可以强国,不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理” 的思想家是 [
提出“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的思想家是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商鞅。 此句出自《商君书•更法》。 苟,意为如果。循,意为遵守。这两句话的大意是:圣人治国,只要能使国家强盛,就不沿用旧的法度,只要有利于人民,就不遵守旧的礼制。 扩展资料: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商鞅通过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商鞅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军事上商鞅作为统帅率领秦军收复了河西。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逝世,其子秦惠文王继位。秦孝公去世的同年,商鞅因被公子虔指为谋反,战败死于彤地,其尸身被带回咸阳,处以车裂后示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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