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政策
一、全国性加分考生。全国性加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高校录取,有以下五类考生。 1、第一类考生: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如果父亲或母亲是烈士,那么这类考生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这个分值是非常大的,也体现了我们对烈士的崇敬,对烈士子女的照顾。 2、第二类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被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对在部队立二等功以上及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参加高考,可以加20分。这是鼓励战士在部队多立功,为保家卫国多做贡献,也是对这些退役战士的关心和爱护。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对于退役后自主就业的考生,可以加10分,显然这是对曾经为国防做过贡献的子弟队的关心与爱护。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5分。对这类考生,考虑到他们以前的学习生活环境对学习的不利因素,适当加5分,也是可以理解的。 5、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及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5分。
高考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分值为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分分值为10分。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5、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加分对象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6、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7、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高职分类招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8、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高职分类招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5分。9、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高职分类招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摘要】
高考加分政策【提问】
您的问题已收到,打字需要一点时间,还请稍等一下,请不要结束咨询哦,您也可以提供更多有效信息,以便我更好为您解答。【回答】
1、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分值为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分分值为10分。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5、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加分对象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6、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7、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高职分类招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8、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高职分类招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5分。9、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高职分类招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回答】
亲亲,这就是加分政策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