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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容美发协会的协会章程
中国美容美发协会的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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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容美发协会的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协会定名为中国美发美容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HAIRDRESSING & BEAUTY ASSOCIATION,缩写为CHBA。第二条 中国美发美容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国家社团登记管理机构依法批准成立的全国美发美容业中的行业性的组织,是由从事美发美容行业的企业和个人以及地方行业组织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弘扬中华民族美发美容文化,致力发展美发美容事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第四条 本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工作原则是贴近市场、贴近企业、贴近消费者。第五条 本协会接受国家民政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六条 协会的住所设定在中国北京市。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制定适合行业发展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引导行业规范自我行为,促进行业平等竞争,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二)对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建议;为政府部门制定方针、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协助政府搞好行业管理,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事宜;(三)受政府委托对行业运营进行监督、协助政府开展行业评议表彰、在政府授权下为会员提供公信证明等活动;(四)开展学术研究;关注行业动态,抓好信息发布、适时推广新项目、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以及潮流趋势;(五)举办技艺比赛,演示以及美发美容用品和相关产品的展览会;(六)组织讲座、研讨、交流、培训;(七)收集整理国内外有关专业资料,编辑出版专业书刊及音像出版物;(八)适时成立经营性实体,开展专业咨询服务和中介服务;(九)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间的联系,组织对外交流和考察;积极参与国际性的行业活动。(十)组织会员之间、行业内部、与相关行业的交流和协作,促进本行业与其它行业的同步发展;(十一)反映会员愿望,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有关服务;第三章 会 员第八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名誉会员。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承认和拥护协会章程;(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三)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四)行业各领域中的个人、企事业单位和有关团体。第十条 热心美发美容事业,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的知名人士,外籍华人可由常务理事会直接聘请为名誉会员。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二)经协会秘书处讨论通过,即可成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三)协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第十二条 协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权和表决权;(二)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三)享有协会各项服务的优先权;(四)对协会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名誉会员享有(二)、(三)、(四)、(五)款权利。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一)执行协会的决议;(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三)完成协会委托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及时交纳会费;(五)积极主动地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学术论文、技术资料或相关信息;(六)积极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七)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和按时参加会议,如超过规定期限半年,仍不交纳会费或一年之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第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根据下列情况对会员给予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一)在推动行业的改革与发展方面成绩显著;(二)在专业教学与培训工作中成绩显著;(三)积极为协会出谋划策并取得显著效果;(四)努力研究新技艺,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方面有突出贡献。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常务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取消其会员资格:(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二)有严重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影响协会工作和信誉的;(四)损害协会利益,破坏协会形象的。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第十七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事项;(五)决定协会终止事宜。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和财务状况报告;(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六)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七)制定协会工作计划,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四条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主持本会的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其职责是:(一)行使第二十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二)提出需要由理事会讨论的各项议案和工作计划;(三)指导协会秘书处的工作;(四)聘请名誉会长、顾问、名誉理事;第二十五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六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七条常务理事必须按时参加会议,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第二十八条本协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社会信用良好;(三)熟悉行业、对本协会工作有突出贡献;(四)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九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三十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每届四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三十一条协会法定代表人由会长担任;不得再担任其它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二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三)主持协会日常工作;(四)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三十三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在会长领导下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提议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三十四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年必须向常务理事会进行工作述职,由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两次以上没有通过的不能作为下一届领导候选人。第五章 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第三十五条协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的各项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六条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七条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和挪用。第三十八条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九条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四十条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助的,应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四十一条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构的财务审计。第四十二条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四十三条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会 徽第四十四条本协会会徽采用中国美发美容协会英文缩写CHBA组合而成。图案采用圆形设计,朱红色底、金字,C为外形,H、B、A横贯其中,两束抽象的头发飘动在左上方。第七章 财产的核定与清理第四十五条协会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六条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七条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财务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第四十八条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九条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构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条本章程经2005年5月10日第三届一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修改后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上报有关部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核准后生效。

你认为美容行业的发展前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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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行业发展迅速,而且开店的也不少。近年来开始流行在小区开小型美容院,这种方式真的好吗?有发展前景? 1、优势:选择在女性较多、居民的质量较高、消费能力较强的中高档小区开店,因为这种距离近、消费方便能满足现在这种快节奏的生活方式。而且这种小型店铺简单易操作、投资少回报快。 2、拓客:需要从服务和技术来留住顾客,这是让顾客产生信任的关键,也要有一些线上线下的活动,比如:老带新奖励机制,来鼓励老顾客介绍新顾客。

美容行业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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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们消费观念的更新,在满足人们基本的 生存需求后,人们开始更多的关注生活的品质,追求健康、美丽、时尚生活。对于当下的女性来说,护肤品的需求和饮食已经属于必备品。 不管经济能力高低,或多或少都会有需求,尤其是高收入人群。数据分析出的结果是:当人均收入超过2000美元之后,对美容行业的需求就会增加10%,按照目前20~45岁女性城镇消费占医疗美容消费者的64%来算。 目前我国目前医疗美容的消费者在9000万左右,而且根据经济的增长,这个比例还会增加。科学技术前瞻研究院预测,2020年GDP的增长速度将会和2019年持平,我们美容业,属于新兴服务业,目前的市值已经达到3000亿。 而且还将会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几百万的美容行业就业人群和上百万的美容企业注入预示着人们消费结构的转变,疫情期间和疫情接近尾声期间,复工最快和盈利最快的时互联网行业,就近日,微信公布的大数据来显示,复工最快的行业为美容美发美甲行业,该行业微信支付笔数比往年高出356%,美容行业以极快的速度复苏。 未来美容行业的趋势: 第一:连锁化、品牌化、技术化方向发展。 对于我们的行业来说,我们面向的群体主要是C端客户,C端客户的选择也越来越多,对产品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信息化高度透明的今天,产品的性价比将会是营销购买力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美业和服务越来越细分化,产品的技术水平将会是一个未来影响市场的重要因素。美容的经营模式,从单一走向多元化,品牌连锁、互联网+实体店融合,形成O2O、B2B、B2C、C2B的模式。 第二:美容行业整合加剧。 最近两年美容行业是重大转折的年份,未来供应商、渠道商和门店并购和托管将成为跨区域扩张的重要手段。 第三:“轻医美”将会成为未来行业的趋势。 非手术类的整形更容易被大众接受,因为“轻”的方式更加灵活、操作简单、快捷、安全等。此外非手术类整形是相对成本低,恢复时间比较短的。 第四:服务质量的提高以及销售理念的不断更新。 传统的消费理念转变,以前的一切以价格为核心,市场原则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人们跟追求服务体验感,价格的敏感度在相对降低,体验感的敏感度增加,尤其是我们美容行业。 第五:员工技能培训。 相对来说培训的成本很高,但是不培训的成本更高。这是为什么现在有那么多企业,宁愿发着工资,免费培养员工的原因。对于企业而言,长久竞争力核心竞争力才是王道。服务的核心是人,美容行业越来越年轻化,客户也更挑剔,所以对于我们企业来说,多样化的经营模式和高质量的人才是现在企业要求的最重要因素。 第六:互联网电商的应用。 从疫情期间和疫情接近尾声的阶段的复工情况和盈利情况来看,互联网行业是速度最快和盈利最快的,尤其是当下,很多实体企业面临亏损倒闭,电商行业迅速增长的情况下,电商网络的应用就是企业能否继续生存或能否有竞争力的必备武器。单一的线下或者单一的线上都很难再当下立足,我们要发展到O2O.B2B.B2C.C2B共存的模式。 第七:数字化的升级。 数字化就是对整个营销过程和管理过程实现数字信息化,比如:日常工作、客户关系、员工管、店铺管理再一个平台上实现。对于美容行业来说数字化的程度还不够高,大多数的美容院还停留在仅是平台上开一个店铺,通过平台统计会员的信息,并没有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来为门店经营增加新的营业增值点。 第八立体化的经营。 2020年将会是5G大规模应用的一年,很多新的技术肯定会出现,对实体店的经营会是颠覆性的影响,就比如在拓客方面,在5G的应用下,利用VR\AR技术,客户就不需要来店铺就可以在3D的环境下,感受店铺的环境和服务,而且这个和电影不一样,不会有眩晕感,而且成本会降到每家店铺都可以应用,在5GVR的应用上,房地产行业在疫情期间早就已经投入了,而且带来的效果是很客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