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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是不是诈骗公司
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是不是诈骗公司
提示:

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是不是诈骗公司

您好 您这个问题我的了解是 该公司不是诈骗公司。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农产品配送、农业基地、农产品物流、互联网+农业为一体的集团企业,为客户提供从田间到餐桌的一站式农产品配送服务。是全国农产品配送企业之一,可稳定供应各种农副产品23000多个品种。公司成立于1997年,服务于国内外各行各业5000多家单位,在全国拥有大型的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保鲜冷藏中心、食材检测中心、仓储中心等设施。在广东、湖北、海南、山东、云南、辽宁等地建有大型蔬菜基地,保证了食材的新鲜和安全。目前,公司已在深圳、广州、上海、武汉、佛山、东莞、南京、苏州、杭州、无锡、长沙、成都、天津等地设有近30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冰
成立时间:2006-04-26
注册资本:1003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0312180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社区良白路149号一、二楼。【摘要】
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是不是诈骗公司【提问】
您好 您这个问题我的了解是 该公司不是诈骗公司。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农产品配送、农业基地、农产品物流、互联网+农业为一体的集团企业,为客户提供从田间到餐桌的一站式农产品配送服务。是全国农产品配送企业之一,可稳定供应各种农副产品23000多个品种。公司成立于1997年,服务于国内外各行各业5000多家单位,在全国拥有大型的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保鲜冷藏中心、食材检测中心、仓储中心等设施。在广东、湖北、海南、山东、云南、辽宁等地建有大型蔬菜基地,保证了食材的新鲜和安全。目前,公司已在深圳、广州、上海、武汉、佛山、东莞、南京、苏州、杭州、无锡、长沙、成都、天津等地设有近30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冰
成立时间:2006-04-26
注册资本:1003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0312180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社区良白路149号一、二楼。【回答】

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拖欠离职员工工资的事情最后结果怎么样了?
提示:

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拖欠离职员工工资的事情最后结果怎么样了?

根据裁判文书平台显示的信息: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宏鸿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等与周某某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裁决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
判决结果
一、原告深圳市宏鸿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无需支付被告周某某2018年1月份的提成工资1662.32元;
二、原告深圳市宏鸿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告周某某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的加班工资差额118.37元;
三、原告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告周某某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的加班工资差额202.16元;
四、原告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无需支付被告周某某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7月4日期间的工资差额4670.75元;
五、原告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告周某某2018年度年终奖70800元;
六、原告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告周某某事业合伙人的进单奖励(提成)18213.65元;
七、原告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告周某某PK奖励36000元;
八、原告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告周某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93564.90元;
九、原告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宏鸿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告周某某律师费2400元;
十、驳回原告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宏鸿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