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站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的位置:购物站 > 新零售 > 正文
2021新《安全生产法》实施日期
2021新《安全生产法》实施日期
提示:

2021新《安全生产法》实施日期

最新版本安全生产法实施时间为2021年9月1日。安全生产法是在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年11月1日实施,共修改过三次: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实施日期为2014年12月1;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实施日期为2021年9月1日。法律依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第二条 【适用范围和调整事项】安全生产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第八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第九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十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应急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V3怎么样
提示:

中华V3怎么样

中华V3的特点是保留家族式的设计,并且在外观设计上进行创新。 1:2015年5月7日,华晨中华正式宣布旗下全新小型SUV“中华V3”正式上市。新车共推出9款细分车型,其售价区间为6.57-10.27万元。2015年9月华晨中华将会推出中华V3智能型,新车推出1.5MT智能型和1.5AT智能型两款车型,售价分别为7.77万元和8.87万元。 2:华晨中华V3前进气格栅采用中华家族式设计,竖条幅中网采用黑色处理,前大灯组与格栅相连,并配备有带透镜大灯。此外,新车还采用了双色前保险杠。 3:根据中华V3工信部申报信息显示,中华V3的长宽高分别为4200mm/1790mm/1600mm,轴距为2570mm。 4:内饰方面,根据曝光的内饰图我们看出,新车采用带镀铬装饰的三辐多功能方向盘,中控台造型十分简洁,并配备有中控屏幕。 5:动力方面,中华V3搭载的是一台1.5L发动机,最大功率150马力(110kW),峰值扭矩达到220N·m,传动部分匹配5速手动变速箱。

中华V3怎么样
提示:

中华V3怎么样

一般。从以下几点评估: 1、油耗高是中华v3的最大缺点。所以说车辆的定位一定要符合自身的需求,一旦你的油耗需求太高,就意味着你的定位是有问题。中华v3售价6.57万-10.27万。价格上就可以看出中华v3必须要符合家用,经济性要好,否则自身的竞争优势就没了。但是油耗高还是影响了用户对它的追求。 2、舒适性方面,中华v3采用了前麦弗逊式独立悬挂和后扭力梁式非独立悬挂,这个悬挂组合也是在同级别车中非常常见的,舒适性肯定比不上独立悬挂,通过减速带或者坑洼路面时,后排的颠簸感还是比较明显的。 3、动力上,中华v3使用了两款发动机,分别是1.5L和1.5T发动机。实际驾驶中,1.5L发动机的起步动力比较肉,不过日常使用还是足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