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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适用范围不同
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对投资收益的处理不同
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权益法对应地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

2,权益法和成本法账务处理的区别是什么?

权益法和成本法账务处理的区别是记账方向和科目不同。 一、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1、取得投资时: 成本法: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权益法: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2、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的差额: 成本法:不确认 权益法: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低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的差额,调整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高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的差额,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上述差额)3、被投资单位权益变动时: 成本法: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权益法:按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4、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或发生亏损时: 成本法:不作处理 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亏损时作相反分录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5、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时: 成本法:作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理: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 权益法: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分派现金股利,分得的现金股利没有超过已确认的损益调整的,就要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超过部分(也就是当损益调整明细科目金额为0时),即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当年分得的现金股利也是按以上原则处理。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或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6、收到现金股利时: 成本法: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权益法: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二、权益法简介: 1、当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能力时采用的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即长期股权投资账户随着投资公司在被投资公司中权益变动而加以调整,真实反映在被投资公司所拥有权益的一种方法。 2、国际上一般在投资比例达到或超过20%或25%时,采用权益法。在权益法下,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就是在被投资企业税后利润中按其持有被投资企业发行在外股份的比例应分得的数额,而不管被投资企业是否以股利形式分配利润。 3、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三、成本法简介: 1、成本法(Cost method) :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的实际成本计价的方法。该方法要求当企业增加对外长期投资时才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当投资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公司实施控制时采用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即投资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账后,始终保持原资金额,不随被投资公司的营业结果发生增减变动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 3、成本法房地产估价方法之一,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