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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籍人员开立A股账户后,在账户权限方面有何规定?

外籍人员开立A股账户后,在账户权限方面有何规定?

1、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开立的A股账户,在满足我司适当性要求及相关业务规则的前提下,其账户权限与境内自然人开立的普通A股账户相同,有明确禁止性要求的除外。
2、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开立的A股账户,只能用于持有合法获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以及在限售期届满后卖出前述股份,不能进行其他证券买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哪些外籍人员可以开立A股账户?

根据证监会的规定,在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和A股上市公司中在境外工作并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可以在境内开立A股证券账户。

1、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外国护照及复印件、境内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及该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经境内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外工作的外国人的申请材料除了《申请表》外,还需提供:外籍激励对象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上市公司公章);上市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前述材料均需加盖上市公司公章),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证明该投资者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证明文件,如上市公司出具的激励计划批准文件及激励计划对象证明文件(加盖上市公司公章)以及激励对象签署的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

温馨提示:
1、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建议。
2、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应答时间:2021-12-2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3,股权激励对象有哪些?

股权激励的对象有以下几类: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2、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3、不属于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第八条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4,股权激励对象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外籍员工担任前述职务的,也可成为激励对象。 2.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3.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八条 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下列人员也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股权激励协议书该怎么写

  股权激励协议书怎么写   乙方是甲方员工。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甲方:XXX全体股东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某某某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东是指出资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股东享有股权   2、股权:指XXX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XXX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3、虚拟股权(干股):指某某制品有限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虚拟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4、分红:指某某制品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协议标的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详见公司章程),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X%或X万元的虚拟股权,每股为人民币一元整。   1、乙方取得的X%的虚拟股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三、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X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X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的50%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可得分红的其他部分暂存甲方账户并按同期银行利息计,按照下列规定支付或处理:   a.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 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在合同期满后的三年内,由甲方按每年X分之一的额度支付给乙方。   b.本合同期满时,甲方要求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的一半由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的.五年内按均支付;可得分红的另一半归属甲方。   C.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归属甲方,乙方无权再提取。   5.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四、协议期限以及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可享受此X%虚拟股权的分红权。   本合同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开始,并于 年 月 日届满;   2、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3、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履行及解除劳动合同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4、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权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五、协议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及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   5、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据第六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3、4项约定。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将授予乙方的X%虚拟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化为实际股权,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4、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5、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6、甲方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死亡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7、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四2条规定续约;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七、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及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X%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第 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协议的生效   甲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 乙 方 (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