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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世界有多少国家实行了国土私有化

全世界有多少国家实行了国土私有化

不是完全的私有,多种所有制并存的。 采用哪种土地所有制是出于国家对土地这一资源财产的理解上的不同。 在这一点上世界上有很多关于土地制度的理论,不同的理论就产生了不同的土地政策和制度设想。 全美国土面积936.48万平方公里,其中,私人所有的土地占51%,联邦及州政府所有的土地占47%,印第安人保留地占2%。 英国是典型的土地私有制国家,虽然从英国法学理论角度上讲,英国的所有土地都属国家所有,而实际上全英国90%左右的土地为私人所有,土地所有者对土地享有永久业权。 日本现行的土地制度也是土地私有制。在全国土地中个人所有土地占57%,法人所有土地占8%,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所有的土地占35%,其中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占有的土地多为不能用于农业、工业或住宅的森林地和原野 追问: 哎!中国什么时候才能采用 所有制并存啊! 回答: 学术界一直在辩论这个问题,私有化以后,国家基本建设,公路,高铁征地怎么办? 中国农民的生存现状是:只有同时靠进城务工和在乡务农,才能维持较正常的生活水平。这同仅拥有其中一项即可维持正常生活者相比是不足,但与仅拥有一项却又不能维持正常生活者相比,则是特殊的制度优势。 一旦允许土地私有化和自由买卖,那么,一方面,经营农业本来就无利可图的小农会在地方权利与资本结盟的强势介入下大批失去土地,尽管表面是自愿交易,其实质还是被强势集团所迫。另一方面,丧失了在农村生存的根基之后,农民又无法在城市完全立足,最终结果可能是城市贫民窟化与农村社会冲突的同步加剧,大规模社会动荡将不可避免,其激烈程度将远比其他发展中国家严重。 这个问题必须是慎重的。 追问: 那可以规定一部分特殊土地私有化但如果违反规定在合法征收回来 先在小部分区域试行的话应该可以吧! 私有化不需要全面私有化啊! 回答: 你看到搬迁中的钉子户吗?那还不是自己的土地,不过是拥有使用权,如果一旦土地私有,修铁路和高速不知的绕多少湾呢? 冷刹の迪拜 的感言: 我已经找到答案了,只要实行部分的所有制不符合条件的在合法征收用这种方法。

2,土地私有制弊端

1.历史事实证明土地私有制并非万能。
私有制不是万能的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土地私有化不是“三农”问题的出路。中国曾经实行了几千年的土地私有制,农村始终没有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农民始终没有富起来,长期陷入新朝代轻徭薄赋、均田兴农、经济发展→贪污腐败、苛捐杂税、横征暴敛、土地兼并集中、地主残酷剥削、贫富两极分化、民不聊生→农民起义、改朝换代的治乱循环之中。从总体和长期来看,土地私有制不仅没有让中国农民富裕、农村繁荣,相反,恰恰是中国近代贫穷、落后、挨打的所有制根源,这不仅是共产党领导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的原因,也是孙中山先生提出的三民主义、平均地权诉求的基本依据。这是谁也不能否定的历史事实。

2.土地私有化可能严重损害农民利益。
中国人多地少、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庞大,在农业落后、工业化和城镇化提供的农民转移就业和居住条件有限、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土地私有化会很快导致农民贫富两极分化,造成“三无”农民(无地、无业、无社会保障)大量增加,从而造成农民总体状况的恶化。

3.土地私有化不能保证“耕者有其田”。
“耕者有其田”就是种田者或务农者拥有自己的土地,耕种的是自己所有的土地。所谓“自己所有的土地”,可以是耕者个人或家庭拥有的土地,也可以是耕者共同所有的土地。耕者如果耕种的是别人所有的土地,包括租种别人的地或者被雇用到别人的土地上或农场里种地等,就是“耕者无其田”。几乎所有主张土地私有化的论者都认为只有土地私有化才能做到耕者有其田。而实际情况恰恰是土地私有制不能做到耕者有其田,甚至有可能使土地集中在少数不种地的人的手中,造成耕者无其田。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中许多农民少地或无地的历史事实就是明证。即使通过土地改革把地主的土地私有制转变为农民个人或家庭的土地私有制,也存在农民因为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经营失败、人身家庭变故等原因而破产失地的现象。土地地主私有制中的雇农、佃农,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农场或家庭农场中的农业雇工,都是耕者,都无其田;相反,土地耕者集体所有或共同所有的公有制却能保证耕者有其田,因为耕者耕种的是他们自己共有的土地,除了国家必要的合理的征用和有人非法剥夺的特殊情况之外,农民一般不可能失去共有的土地。

4.土地私有化不可能使大部分农民通过卖地致富。
实行土地私有化,的确使农民有了完全的土地产权,能够按照自认为最有利的方式自由使用、处置和转让,有人只从所谓“经济学常识”出发,认为土地私有化能够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农民得不到高额补偿就可以不转让,甚至能够要高价,通过卖地而致富。实际情况是,没有政府和制度的保证,分散、组织化程度低会使农民缺乏定价权和自由买卖权,土地转让价格不可能由农民说了算,甚至连转不转让都要受制于人;另外,远离城市和交通线,难以改变用途,使大多数农地的增值收益并不那么多。特别是中国农民人均土地少,大多数农民出售私有土地的收益不足以保证其生存,更谈不上发财致富。

5.土地私有化可能导致城市贫民窟化。
土地出卖以后,农民在农村无立足之地,再加上土地集中、机械化耕种,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只需要很少的劳动力,大量失地农民只能到城镇谋生。但是这种迁移不是经济发展带来的水到渠成的城镇化,只能在城市形成大面积的贫民窟,成为所谓“城市贫民窟化”,一方面农村凋敝,小农破产,另一方面失地农民大批涌进城市而难以就业。

6.土地私有化会提高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成本,有害于土地配置效率提高。
土地私有化和自由买卖不仅可能导致土地向少数人手中集聚,产生土地食利阶层,还可能发生贱卖轻甩或漫天要价的现象。贱卖轻甩会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损害农民的利益;漫天要价会使土地所有者获得不应该得到的土地增值的全部收益,从而加大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成本,有害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7.土地私有化不利于保障中国的粮食安全。
有人认为,当今全球粮食安全的最大威胁恰好就是自给自足的政策,依靠贸易和交换(国内的和国际的)才能保证粮食供给的安全,市场完全可以解决粮食问题。他们分析说,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条件下,粮食短缺必然引起粮价上涨,刺激世界各国扩大粮食生产,依靠国际市场完全可以满足中国的粮食需求。但是,他们没有看到,中国有13亿人,粮食需求巨大。2010年中国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54641万吨,当年全世界粮食出口总量为27554.5万吨,由此可见,即使把世界各国出口的粮食全部卖给中国,也远远不能满足13亿人的需求。中国粮食需求的满足依靠任何别的国家或世界市场都是没有保证、不可持续的。而且吃饭的问题依靠别人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只能主要依靠自给。即使土地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利用的效率远远高于农用,也要合理保护耕地特别是种粮用地。而土地私有化让农民获得完全自由使用、转让、改变用途的权利,使得政府难以调控土地的使用,难以有效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从而影响粮食安全的保障。

3,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利与弊

封建土地私有制包括奴隶主土地所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土地归个人占有和支配的土地分配模式,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原始公社制度的瓦解和私有制制度的产生而逐步形成的。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形式是奴隶主土地所有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又先后形成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这三种土地私有制的共同特点是农业劳动者和土地占有者相分离,劳动者无地,有地者不劳动。土地所有者和劳动者处于对立地位,两者之间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此外,虽然也存在着处于从属地位的个体农民的私有土地,但往往成为大土地所有者兼并的对象。,加快了经济发展,但同时也是压迫人民,照成古时流民很多

4,土地私有化在中国可行吗

土地私有化对中国农民有利还是有害?
30多年前的“包产到户”让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十几亿国人因此填饱了肚子,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30多年后的今天,农村的土地产权还是没有明晰化,土地集体所有“包产到户”的模式已经成了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绊脚石。

让土地不再成为束缚农民的枷锁

农村土地私有化改革,将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改为农民的个人所有制,实现农民的“耕者有其田”,这是很多人期待多年的改革,但到今天依然没有实质性的突破。为什么这么难?当然是有很多人反对,反对的理由不外乎两点:一是避免中国历史上一再上演的土地兼并,避免产生大量的流民,维护社会的稳定;二是土地可以给农民和农民工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让他们的生活不至于破产。
这两点考虑有没有道理?如果我国一直是农业国家,永远是前现代社会,这种考虑是很正确的。但现在的我国已经是工业化国家,正在积极进行现代化社会建设,这种思维就是十分的落后,不合时宜了。
我国的工业化需要大量的农民脱离农业进入城市,成为产业工人,这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改革开放30多年,将2亿多农民变成农民工,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世界上所有的发达社会都是这么走过来的,任何人都不能逆历史潮流而动。我国也是这样。但与世界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我国的农民变成了农民工,而不是真正的工人,这是为什么?
这要从我国独特的制度说起。在其他国家,土地的产权是清晰的,可以自由买卖;同时人民也有迁徙的自由,他们可以自由的选择生活在城市还是农村。但在我国,土地产权不清晰,农民无法将自己的土地出售转让;还有国人没有迁徙自由,城乡二元结构将农民束缚在农村,进入城市工作也无法享有市民的待遇。所以在其他国家,农民可以顺利的转化为市民,享有市民待遇;但在我国,农民只能变成农民工。
因为户籍制度的限制,并且农民工有土地托底,政府可以以此为借口不考虑农民工的福利待遇,将他们挡在社会保障制度之外——反正农民有地种,饿不死。30年来,政府就是这么做的,这极大的损害了农民工的权益。农民希望的是脱离农村,成为真正的工人、市民,与城里人享有同样的社会保障。所以用土地来作为农民工保障的做法是十分落后的思维,它只会阻碍社会的进步。还好,近些年政府在构建覆盖所有人口的社会保障网,农民工离开土地也能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有可能在未来成为现实。
再有随着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大部分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城市是历史的必然。在这种情况下,精耕细作的小农经济必然要退出历史的舞台,像美国一样发展大规模的农场经济必然成为农业未来发展的方向。既然如此,农村土地的兼并就是顺应发展潮流的自然选择,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说,在现阶段实现农村土地的私有化改革是正当其时,对农民真正的融入城市,变成市民是十分有利的。农村土地私有化改革后,农民工可以将自己的生活重心转到城市,不用再在农村进行浪费性的投入,好好的想着成为城里人。在城市的生活稳定后,他们可以将自己在农村的土地、房屋出售或出租,来补贴他们在城里的生活,尽快在城市扎根。这既有利于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也有利于城市化的稳步推进。
当然单靠土地私有化不能保障农民变成市民后的生活,它还需要户籍制度的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等一系列社会改革的配合。好在,十三五规划已经在社会改革方面具体谋划,在不久的将来,农村土地私有化,数亿农民工变成市民或许可以梦想成真。

5,中国土地私有化合理吗?

进行私有化不合理,非常容易造成土地兼并!并且众多的发达国家如日本等都开始执行农业合作社模式,而且我国百强村几乎都是集体经济模式。我国与美国国情不同,不适合大农场模式,因为美国有大量平原可耕地并且地广人稀,而我国耕地地形复杂、农村村落密布。
那么我想,我国更适合重新提出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模式应当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农业由小农经济转为大规模机械化作业的最好方式,类似于华为的员工股份加上按劳分配;而不是由私人承包全部土体进行机械化,这样只会造成农民被剥削、财富被集中。这里又关乎到生产资料所有人的问题。有兴趣的可以去了解资本论以及四三计划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