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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过程

简述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过程

  我们国家从历史回顾,从50年代初建立的卫生服务和保障体系,曾经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我们当时有很少的资源,但是政府大力的支持,城市有三级网络,农村也是县、乡、村三级网络,用很少的资源编成了一个网,给绝大部分的人群提供了基本的医疗服务,尽管是低水平,但是基本的医疗服务没有问题。所以,当时60年代、70年代,国际组织,特别是WHO对中国的评价非常高,觉得创造了奇迹,就是用最少的资源提供了服务。
  但是我们1978年改革以后,因为经济体制发生了变化,所以原来的就难以维继,所以现在城镇的话,从90年代初,我觉得我们国家制定了保证好的改革的方针,我相信蔡所长他们作为领导,做了很多的研究,参照了各个国家的体制,特别是新加坡的体制。我们现在叫做统筹个人帐户结合在一起。个人帐户有对个人的消费,有一个可以控制的功能,兼顾了激励机制的问题和公平效益的问题。但是,蔡所长给我们的数字也看到,到目前为止,还不到一亿的人,在统筹帐户,在社会保险和个人统筹中医疗保障体系不到一亿人,在我们人口中,非常低的比率的人,享受了新的医疗保险体系,我们怎么解决这些人的问题,农村这次通过SARS,可能要增加这方面的工作。但是,农村的流动人口也特别的多,年轻的人往城市里移,这部分人的医疗怎么办,他们现在尽管都是年轻的,身体比较好的人,到城市去打工,但是他们不会永远年轻,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也需要越来越多的医疗服务,我觉得国家最终也应该立法,把他们纳入到医疗保证体系,他们需要有工作,无论是短期的工作和长期的工作,领了工资以后,工作单位象其他的工作单位一样,给他们买保险,有自己的个人帐户,这个帐户可以带着走,可以从北京到上海,或者到东北,或者到西部去,这个帐户是跟着他跑的,所以这时候他现在开始积累,长远的来说,他将来就有足够的钱来支持他的医疗费用。
  我们对供方的控制缺乏手段,现在是对需方的控制。现在这个问题是很棘手的问题,现在都没有找到好的手段,包括美国并轨付费也是这样。美国比如说研究出几千种,你什么病收什么费用,这样来控制医院的成本,但是在医疗市场,在医院里,是一个很特殊的市场,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就是说医生如果有激励机制,想多收费,他总可以办到,比如说普通的感冒,他可以说病毒性的感冒,费用就增加了,如果你是普通的肺炎,为了多收费,他会说病菌性肺炎或者更严重的病,所以在美国,这样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这也是美国的费用为什么这么高。我给大家一个数字,在美国,到2002年,人均医疗费用是5000美金,而中国还不到50美元。所以说要从这个角度来说,其实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还是成功的,因为在这么少的资源底下,能够给大家提供服务。

2,如何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第一、继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经过20
多年的改革,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还没有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仍实行退休制度。下一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

一是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全国一半以上省份的养老保险仍实行市县管理,基金的调配功能难以发挥,严重影响了人员的正常流动。要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力争2009年底全国范围基本实现省级统筹。同时,进一步做好扩大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研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研究制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

二是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目前,企业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不衔接,两类养老待遇差距过大,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按照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统一、管理相互衔接、待遇略有差距的要求,2008年要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待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三是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和经办规程,积极推进农民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建立全国统筹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和便于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机制,搞好农民工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间的制度衔接。

四是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完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和机构移交工作。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建立以个人账户为主、保障水平适度、缴费方式灵活、账户可随人转移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五是配合《公务员法》的实施,完善公务员退休养老的具体办法,解决公务员在机关与企业、机关与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问题,保证公务员养老权益在流动时不受损失。

第二、加快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制度组成。下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重点:

一是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优化管理服务流程。研究完善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和诊疗项目管理办法,完善结算办法,探索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与考核标准,调动医疗机构的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

二是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为城镇没有就业单位的居民,包括大中小学的在校学生建立这项制度,重点保障这部分人群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需求。2007年下半年,国家已在79个城市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2008年试点城市要达到全国城市总数的50%以上。

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力争到2008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基本覆盖所有农村,并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减轻个人负担。

第三、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

近些年来,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部门颁布了生育保险方面的行政规章,标志着失业、工伤、生育三项保险制度基本建立。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失业预警制度建设,加强失业预防和失业调控。继续推动东部地区做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加大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力度,积极探索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三位一体的功能。

二是继续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工伤保险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逐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范工伤医疗服务,积极推行工伤医疗协议管理。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解决好“老工伤”问题。

三是推进生育保险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3,2020年我国新医疗改革政策

答:1.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2.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3.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4.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5.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 同时要做好做好结算清算,不留后账。坚持全国一盘棋,统一组织参保地核实并进行全国清算。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对疫情期间出台的“互联网+医保”、长处方等便民措施,使它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加强形势分析与研判。压实基金管理责任,做好基金运行监测分析。 法律依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全文规定。

4,2020年医保有什么变化

患者方改革 8月27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1.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拟扩至家属;(2)职工医保门诊费用拟纳入报销;(3)单位缴费拟不再进入个人账户。 政策效应:此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出,引起争议不断,作为职工个人来说,到个人账户的钱确实是少了,进入医保基金账户的钱无疑会增多,将进一步缓解医保基金的压力;此外,职工医保的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将加强门诊共济作用,这一项举措无疑未来将提高门诊就诊率,降低住院率。个人账户的适用范围可扩至家属,那么这样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利用率将大幅提升,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医药耗材方改革 1.高值耗材集采: 2020年10月16日,国家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H-HD2020-1)》,针对的品种为钴铬合金或铂铬合金材质,载药种类为雷帕素及其衍生物的冠脉支架,于11月5号在天津开标。据悉,冠脉支架最大降幅达93%。第二批高值医用耗材国家集采正在酝酿中。日前相关部门下发《关于开展高值医用耗材第二批集中采购数据快速采集与价格监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第二批医用耗材集采品类将大幅扩围,在第一批血管介入类、眼科类等基础上,增加人工髋关节、人工膝关节、吻合器等六大品类,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耗材真实使用量进行数据采集,以预估下一轮带量采购需求。 2.4+7城市药品集采 2018年11月,《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发布,就此拉开了药品集中采购的序幕。两年之后,2020年11月1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468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三批国家集采共包括112个药品,按约定采购量测算,每年节约539亿元左右。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于12月14日至16日在北京进行,谈判药品涉及到癌症、精神疾病、眼科、儿科等药品品种。根据国家医保局此前公布的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逾700个目录内外的西药、中成药通过形式审查,其中还包括12款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中的药品。 政策效应:高值耗材的集采已酝酿已久,高值耗材“吃回扣”的丑闻不断出现,带金销售现象无法遏制的情况下,高值耗材集采无疑成了“挤水分”的利器,从价格源头降低医保的支付成本,对降低民众就医成本,让病人“看得起病”,堵住医保基金流失漏洞。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6月1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细分组方案(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29号)(下称〈通知〉)在国家医疗保障局新闻中心发布。《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参考CHS-DRG细分组制定本地DRG细分组,也可直接使用CHS-DRG细分组开展本地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 10月19日,国家医保局下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求用1-2年的时间,将统筹地区医保总额预算与点数法相结合,实现住院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11月4日,国家医保局发布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共计71个城市。 11月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和DIP病种目录库(1.0版) 政策效应:无论是DRG还是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的推行都将或多或少改变医院过度医疗的现象。医保将向医院购买的医疗服务变为“病组”或“病种”这种标准化产品,通过“支付”为抓手,促使医院医生改变“诱导医疗”思路,促进医院精细化管理,遏制过度医疗现象,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医保监管体系 12月9日,国务院会议通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确定了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的权责,规定按照便民原则,强化医疗保障服务,及时结算和拨付医保基金,提高服务质量,要求加强监管和社会监督,严禁通过伪造、涂改医学文书或虚构医药服务等骗取医保基金,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责令退回资金、暂停医保结算、罚款、吊销定点医药机构执业资格等加大惩戒,管好用好医保资金,维护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政策效应:加强对恶意骗保的定点医药、医疗结构及参保个人的监管与监督,为医保基金安全树立行政法规屏障。 医疗保险结构改革 1.重疾险新规 11月5日,《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规范”)、《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以下简称“新重疾表”)同时发布。此次新规范和新重疾表主要有三大变化。 变化一:疾病数量扩大为28+3。新规范中,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 变化二:甲状腺癌按轻重程度进行分级。 变化三:轻症理赔不超保额30%。 2.国常会:促进人身险扩面提质,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人身保险扩面提质稳健发展的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一是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开发更多针对大病的保险产品,做好与基本医保等的衔接补充,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能力。促进开发适应广大老龄群体需要和支付能力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将医保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通过有序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合作,促进提升健康保险发展和服务水平。二是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加快建设。三是提升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能力,防止保险资金运用投机化,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加强风险防控。 政策效应:商业保险是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的关键力量,有助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商业人身险扩面、提质和稳健发展,不仅有助于服务民生保障,也是践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

5,医改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法律分析:新医改是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向社会公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第一条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各级政府投入加大,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发展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过重,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6,新医改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新医改是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向社会公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以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 《意见》全文13000余字,共分六个部分,包括: 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三、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四、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五、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力争近期取得明显成效;六、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扩展资料:三年确定五项重点 1、实现全民医保 3年内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2010年,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 2、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和供应保障体系。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 3、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 从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建立统一居民健康档案。增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经费标准。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4、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2010年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5、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2010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监管机制,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医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