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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是什么?
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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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是什么?

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深圳汽车保有量较高,城市道路压力大,通过每个月的固定数量发放车牌控制汽车数量。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审核在每个月8日之前申请的指标在当月23日前可以审核,在8日之后申请的指标在下个月的23日前可以审核。 申请小汽车指标办事指南 (个人) 一、哪些情况下应当申请小汽车指标? 单位或个人新增、更新小汽车,应当申请小汽车指标。 小汽车,是指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在23日早上9点开通,接受网上申请,截至当天下午16:30,已有近5万人提交申请,且以每秒2——3份的速度持续增长。窗口受理申请时间将另行通知。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功能,深圳已经限号。 每月8日(含)前申请的就将在当月23日出审核结果,并可参与本月摇号的;8日后申请的,将要在次月出审核结果,可参与次月的摇号。只要你增量指标申请审核通过了,系统会自动帮你摇号的,不可能会错过两次摇号机会的。只能说目前中签几率很低。

深圳小汽车指标更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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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汽车指标更新了吗?

深圳小汽车个人更新指标不得申请更新。 1)本细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车辆,在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变更登记后,不产生更新指标。 2)符合本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原机动车所有人不得申请更新指标。 3)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单位或者个人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已经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该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 注意: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深交规〔2018〕1号)的规定,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已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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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

深圳汽车增量指数查询,可登录深圳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xqctk.jtys.sz.gov.cn/),在其网站首页的查询界面进行登录查询。同时,各期普通车增量指标抽奖结果将在网站公示。深圳个人申请汽车增量指标的条件根据《深圳市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深交规〔2018〕1号),两年内未使用彩票获得的增量指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增量指标:(一)在本市居住,包括下列情形:1.本市户籍人员;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期连续缴纳(不含逾期)本市基本医疗保险2年以上的非本地居民;3.驻深圳部队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4.持有效身份证明,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和华侨,连续2年在本市申请签注或居住证且每年在本市居住9个月以上的台湾省居民,以及连续2年在本市申请签证或居住证且每年在本市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二)持有有效的丙类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三)名下未在本市登记的汽车,或者名下所有汽车在本市登记为注销,或者本市正常登记的名下只有一辆汽车在年12月29日18:00前被盗、被抢,公安部门已6个月未追回案件,并在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被抢”。(四)名称不持有有效指标或不具备申请更新指标资格的。深圳单位申请汽车增量指标的条件地址登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两年内未使用抽签获得的增量指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一)企业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纳税状况正常。最近一年(自登记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实际向本市税务部门缴纳税款总额3万余元。(二)企业实际向本市税务部门缴纳的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要求的,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投资5000万元以上。(三)企业实际向本市税务部门缴纳的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要求的,当年新开工的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且项目手续齐全,总投资2亿元以上。(4)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百万购车补贴

深圳小汽车摇号指标额度与配置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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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汽车摇号指标额度与配置方式是什么?

法律分析:
一、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内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8万个,额度按月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无额度限制。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和竞价方式各配置4万个,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配置。二、增量指标配置分类、额度、比例、方式的确定与调整,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人居环境、公安交警等部门,根据道路承载能力、大气环境保护需要等情况制订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法律依据: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联合发布的通知》 第十二条 申请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申请,获得申请编码二)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三)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凭有效编码加指标摇号或者竞价请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凭有效编码直接配置。个人只能获得1个申请编码。单位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确定。1个有效的申请编码每次配置只能对应一种指标类型和一种指标配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