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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碳基金的设立目标

碳基金的设立目标

根据碳基金的设立方式不同,碳基金想要达成的目标也有所不同。由政府设立的碳基金不管其运营方式、目标基本相同。主要是希望通过CDM项目购买的方式,缩小本国《京都议定书》的目标与国内潜在减排量之间的差距。同时这些碳基金还要帮助企业和公共部门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提高能源效率和加强碳管理,并且投资低碳技术的研发。而由世界银行参与设立和管理的碳基金都打有世行政策的烙印。这些碳基金不仅要完成本国的目标,还要与世界银行合作完成其战略目标。要求促进高质量的减排,为可持续发展和降低《京都议定书》造成的成本做出贡献。促进知识的传递,为参与者提供干中学的机会,使参与者学习到CDM和JI框架下学习发展所需的政策、规定和商业运行方式。促进国有与私营合作的模式,诠释世界银行的国有与私营合作模式是如何通过市场机制使资源配置更有效率。还要确保碳基金参与者与宗主国之间由于减排项目带来的其他收益、利益分享均衡。由企业出资的碳基金则主要为了从购买CDM项目并转卖中获取利润。

2,碳基金的运行模式

以世界银行碳基金为例。世界银行扮演的是一个中介服务的角色(见图1),世界银行利用其自身影响力,吸引了相当数量的资金和项目,并作为委托方,成功地连接了买方和卖方。这是一种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减排目标的途径。基于温室气体在大气中不断增加的科学事实,逐渐形成的全球碳市场,使在全球任何一个地方减少碳排放的行为都是可能的并且效果相同。于是通过国际碳基金的运作,达到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也实现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赢。为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促进中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07年3月,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CDMF)开始正式运营。该基金是根据中国政府制定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  定,由清洁发展机制减排项目收益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个人赠款、国务院批准的其它收入组成。该基金由设在财政部的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管理,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外交部等部委组成的“基金审核理事会”审核基金支持项目,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活动提供持续和稳定的资金支持。

3,碳基金是什么,有什么作用意义以及各国碳基金发展现状

碳基金是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投资设立的专门基金,通过在全球范围购买碳信用或投资于温室气体减排项目,从而获取回报的投资工具。 碳基金主要是利用公共或私用资金在一级市场购买由《京都议定书》建立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项目机制所产生的碳信用的投资决议。 国际碳基金的种类可以根据基金组建与管理模式、基金的投资目的、基金的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获得信用的投资项目等划分。 欧洲是碳基金设立最早和管理碳基金数目最多的地区。 以下为我们整理的世行管理的碳基金和其他国别碳基金。 世行各个碳基金成立时间 世行碳基金对比 各国碳基金分布 各国碳基金数量 全球第一个碳基金和最早的私人碳基金介绍 以下是全球第一个碳基金和最早的私人碳基金介绍。 原型碳基金(Prototype Carbon Fund),世界第一个碳基金,是一种封闭式、政府和企业多投资方的国际信托基金,建立的初衷是通过“learning-by-doing”,了解、测试并组建国际碳市场。原型碳基金由世界银行发起,由6个国家(加拿大、芬兰、荷兰、挪威、瑞典以及日本)和17个家私营公司(英国石油公司、日本中部、日本中国、日本东北、日本东京、日本九州、日本四国电力株式会社,三菱株式会社,三井物产株式会社,德意志银行,德国RWE公共事业公司,比利时electrabel电力公司,芬兰石油炼制生产商fortum公司,法国燃气苏伊士集团,挪威NORSK HYDRO公司和STATOIL ASA石油公司)组成,私人投资占61%. 世界银行建立原型碳基金的目标是: (1)展示基于项目的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如何才能促进发展中国家级经济转型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2)与相关利益方分享在实施PCF项目过程中获得的只是; (3)展示世界银行如何才能与公共和私营部门合作,在为其借款成员国调集新的资源的同时应对全球环境问题。 至2012年关闭时,原型碳基金所有的组合项目都产生了减排量,85%的项目成功完成了CDM项目周期,获得CERs签发。 FE全球-亚洲清洁能源服务基金,2004年成立。由日本中部电力公司,北海道电力公司,三菱公司,日本国际合作银行(JBIC)创建,是亚洲首个能源服务公司基金(ESCO),也是世界最早的私人碳基金之一。 ESCO是个特殊形式的公司,它通过提高设备性能增加能源利用率,确保能源利用效率,其收益来自客户能源成本降低。 该基金经理是以美国康涅狄格州为基地的FE清洁能源集团公司。亚洲发展银行和法国政府资助的私人企业机构Proparco也加入了基金,基金总数为5000万美元。 ESCO 在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信息和对环境调节、政策的不确定而引起的高风险,需要公共和私人合伙人分散风险。除了投资之外,日本国际合作银行(JBIC)增加了与政府谈判的力量,可以提供国家风险信息和当地投资条件信息。 日本中部电力公司和三菱公司均计划各派一名管理人员到基金管理公司评估投资前景,以充分发挥各自公司的技术、经验和网络。

4,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的介绍

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China Green Carbon Foundation),经国务院批准,于2010年7月19日在民政部注册成立,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林业局。本基金会是中国第一家以增汇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为目的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该基金会由中石油和嘉汉林业等企业倡议建立,前身是2007年成立的“中国绿色碳基金”。自2010年成立以来,已获得境内外捐赠资产4亿多元人民币,先后在中国20多个省(区、市)资助实施和参与管理的碳汇营造林项目达120多万亩。

5,碳基金的管理方式

目前国际上购买CERs的碳基金和采购机构约有50家,主要有以下几种设立和管理方式:1、全部由政府设立和政府管理。如芬兰政府外交部于2000年设立联合履约(JI)/CDM试验计划,在萨尔瓦多、尼加拉瓜、泰国和越南确定了潜在项目。2003年1月开始向上述各国发出邀请,购买小型CDM项目产生的CERs。奥地利政府创立的奥地利地区信贷公共咨询公司(KPC)为奥地利农业部,林业部,环境部及水利部实施奥地利JI/CDM项目,目前已在印度、匈牙利和保加利亚完成了数项CDM项目。2、由国际组织和政府合作创立,由国际组织管理。这部分CDM项目主要由世界银行与各国政府之间的合作促成。世界银行的雏形碳基金(PCF)是世界上创立最早的碳基金,政府方面有加拿大,芬兰,挪威,瑞典,荷兰和日本国际合作银行参与,另外还有17家私营公司也参与了碳基金的组成。PCF的日常工作主要由世界银行管理,与此相同的碳基金还有意大利碳基金、荷兰碳基金、丹麦碳基金、西班牙碳基金等。3、由政府设立采用企业模式运作。这种类型的主要代表是英国碳基金和日本碳基金。英国碳基金是一个由政府投资、按企业模式运作的独立公司,成立于2001年。政府并不干预碳基金公司的经营管理业务,碳基金的经费开支、投资、碳基金人员的工资奖金等由董事会决定,政府不干预。4、由政府与企业合作建立采用商业化管理。这种类型的代表为德国和日本的碳基金。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碳基金由德国政府、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共同设立,由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负责日常管理。日本碳基金主要由31家私人企业和两家政策性贷款机构组成。政策性贷款机构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BIC)和日本政策投资银行(DBJ)代表日本政府进行投资与管理。5、由企业出资并采取企业方式管理。这些碳基金规模不大,主要从事CERs的中间交易。

6,2010年中国成立了什么基金会 关于绿色,低碳,环保的

连续几天,新能源和环保类的股票都成为资本市场“两会行情”最强劲的“拉升者”,这主要是拜“低碳经济”的概念所赐。
就在两会召开之际,国家发改委气候司正在起草 《关于低碳经济发展指导意见》,试图为中国描摹一个发展低碳经济的路线图。

而与此同时,全国已经有超过20个省市准备启动低碳经济。他们纷纷委托国家级能源研究机构,制定低碳经济发展规划。

3月10日,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的官员说:“《关于低碳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实际上是一个旨在为低碳热潮降温的文件。这只是一个指导性文件,不会对具体政策做出明确规定。这个文件不会马上出台,还需要时间。”

另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等相关司局还没有接到上述文件的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