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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摩罗丹之争
公 告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冀民三终字第6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书中认定,2001年9月1日《中国经济时报》刊登的专访文章中有“摩罗丹”是邯药公司与河北省中医院十几位专家研制成功的内容,侵犯了“摩罗丹”发明人李恩复的名誉权,邯药公司应对此负责。因邯药公司拒不按判决书履行部分义务,现依法将判决内容第四项公告如下:邯郸制药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中国经济时报》上(中缝位置除外)公开向李恩复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O八年七月二日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2)石知初字第181号
判决:
“摩罗丹”配方技术成果归属被告(反诉原告)李恩复。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O三年五月十六日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3)冀民三终字第61号
判决:
一、维持中院“摩罗丹”配方技术成果归属被告(反诉原告)李恩复。
二、邯郸制药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在《中国经济时报》上(中缝位置除外)公开向李恩复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致歉内容须经法院审定。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OO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7)冀民三初字第3号
判决:
一、摩罗丹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技术成果为李恩复非职务技术成果。
二、邯郸制药有限公司立即在其生产、销售的摩罗丹产品上标注“李恩复验方”字样。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2,罗永浩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他的手机计划到底是什么
罗永浩推出了一款“锤子手机”,买者不多,问题不少,最大的问题就是其吹嘘的“工匠精神”。
世界上工匠最多的国家是意大利。仔细观察意大利的工业企业就会发现,“豪华游艇”,“超级跑车”,“奢侈品”,“数控机床”,“高端厨具”等等产业非常发达。这些产业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是小批量制造,甚至是单独定做,同时以手工业为主,并且十分强调“纯手工打造”,对工人的技能要求非常非常高。在单一产品上精益求精,不惜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高昂的成本。并且销售对象以高端商务人士和富豪为主。生产的这些产品,凝结了劳动者的大量心血,事实上已经很接近艺术品了,劳动者介于普通工人和艺术家之间,被称之为工匠。这些工匠对自身的工作极为认同,甚至一个家族好几代人都是工匠,同时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由于以上的原因,工匠非常重视技能的传承和产品细节的琢磨,造就了意大利独特的工业强国地位。
我们再来看看国内,罗永浩推出了一款锤子手机,号称是以“工匠精神”打造的。哈哈哈哈!天大的笑话,自欺欺人!众所周知,手机是典型的大批量生产的工业产品,所以必须符合“工业精神”才能生产出来。就拿锤子手机来说,它的设计“没问题”,之所以“没问题”要打引号,是因为以艺术品来制作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一旦交给富士康这样的代工企业来生产就会有问题,它的设计根本就没有向生产制造来妥协,不符合批量制造的“工业精神”。市面上的很多产品,看上去非常丑陋,易用性也很差,难道生产厂家的那些设计师看不出来吗?既然看出来为什么还要生产还要拿出去卖???因为他们知道,这么设计,生产成本很低,制造工艺简单,质量保证很容易,原材料也很常见,同时消费者也不会太抗拒,这就是设计向生产制造相妥协,最后诞生了常见的“丑陋”的产品。
工匠精神的精髓是什么,答案就是小批量生产,甚至单独定制!凡是大批量规模化生产的产品,一定是不符合“工匠精神”的。所以罗永浩的手机质量一定糟糕!产能一定会出问题!口碑一定很差!
罗永浩们还能走多远?
手机,智能电视,手环等等这些电子产品技术含量非常非常低,简直低的超乎一般人的想象,随便一个人只要有钱,组建一个二十人的技术团队,花上三个月的时间就能打造出一款手机,然后交给富士康这样的代工厂来生产,最后再来个网上预售,顺便讲一个好故事,比如”工匠精神“,”一块钢板的艺术之旅“等等,就可以等着收钱了。
这种模式,可复制性太强,几乎没有什么门槛,所以现在市面上到处都是各种智能小玩意,各路风投资金倾巢出动,随便一个阿猫阿狗都能说自己的公司估值多少亿……
这就是泡沫,残酷的竞争刚刚开始,真正能存活下来的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