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开一家家纺品牌加盟店需要哪些手续
开加盟店盲目运作无疑是不可取的,成功的加盟一家连锁店必须事先了解加盟前的注意事项以及加盟签约过程中的十大要点。 加盟连锁经营的注意事项 加盟连锁创业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容易,实践表明,要成功地加盟连锁经营,你得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事项一:选对加盟行业 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业品牌不在少数,但有不少品牌没“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这样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加大了加盟连锁创业者选择的难度。因此,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5年以上。 事项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 加盟连锁经营,对想创业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的确是一条成功的快捷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事项三: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现在连锁企业很多,加上前几年加盟店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较浮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
2,加盟一家家纺店需要什么条件,资金多少?
在选择家纺品牌之前,创业者需做一个详尽的市场调杳,对所在区域的家用纺织品市场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特别是店铺周边商圈同行的情况,做到知已知彼,如果所在地区的消费者偏爱上海产的家纺品牌,那创业者应优先考虑加盟上海的品牌;当所在地区的经济能力不强、消费能力较弱时,创业者就不能轻易引进高档的家纺品牌;如店铺周围开了很多的家纺品牌店,竟争十分激烈时,创业者可选择错开经营范围,将目标定位在与周边店铺不同的类型、款式、档次上。当所有问题都了解透彻后,创业者定位的品牌范围应该缩小到一定的程度,创业都可以根据后面提到的一条条来进行筛选。
产品的定位
消费者是否购买你的产品是成功与否的关键。因此,加盟品牌产品的质量是否良好,产品款式是否受欢迎等是需要重点考察的因素。这要分三方面来考察:
1:了解产品价位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从而判断该产品是否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取胜。
2:了解品牌的定位及产品的风格。了解加盟者所在地区大致的品牌定位及产品风格判断,避免产品定位及设计风格与当地消费者的习惯和偏好不符。
3:了解品牌各地区的受欢迎程度。这方面加盟者可以向公司直接了解或通过其它经营过盲从品牌的加盟商了解。产品的受欢迎程度一是因为品牌多年的积淀,二是靠公司广告。如果一个品牌持续性地在全国性的媒体上投放广告,保持一定的媒体曝光率,跟它的受欢迎程度一定是成正比的。
盈利的空间
加盟某一家纺品牌是否盈利不能只看该加盟公司提供的供货折扣和换货率,还应该考虑其它开支和收入项目。如开一家加盟店,大致需要考虑的方面有:
1:加盟费用。一般来说,一家成熟且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企业在选择加盟商时需要收取一定数量的加盟费。
2:店铺租金。需考虑半年甚至一年租金。
3:店铺装修费用。有些家纺品牌会要求统一的设计装修,常常每平方米达到几百以上。
4:货物资金及保证金。一些品牌在让创业者加盟时,往往提出交纳保证金的要求首次进货必须达到多少金额以上。
5:流动资金。店铺必须准备一定的流动资金,以应付一些突发事件。
6:人员工资。需考虑一年的工资和奖金。
7:店铺日常开销及税金。水、电费用等和税金。
8:销售收入。根据店铺所在商圈的客流量和周边品牌的销售情况,估计每天销售数,做好最低最好两种打算,从而得出每天的营业额幅度。
9:打折销售的因素。家用纺织品有其特殊性,很多时候商品并不是按零售定价来销售的,会有很多促销和折扣。把预计的收入和投资相减,可估算出大致的盈利空间、利润率和投资回收期等一些重要数据。
公司的状况
作为供货商,也是合作伙伴,加盟公司的状况与加盟商密不可分。选择一家信用度高、成熟且健康发展的公司,直接影响到加盟商的未来。加盟商应了解加盟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目前有多少家直营店,多少家加盟店;直营店和加盟店的大致分布和销售情况;计划扩张到多少家店;公司的信用是否良好;是否有拥有自己的生产基地等。对加盟商而言成功保障更高些;刚刚起步的小公司则对于加盟商要求较低,但也正是因为公司刚刚起步,所以有可能遇到的问题会比较多,风险较大。两者的取舍就要看加盟商自己的判断了。
供货的保障
确保供货渠道的通顺非常重要。试问,如果加盟商的畅销品种时常断货,生意又怎么会好呢?要在加盟前了解供货渠道是否通顺有一定难度,加盟商只能向其它加盟该品牌的加盟商了解情况。家纺用品供货相对而言比较麻烦,有可能加盟公司会要求进货达到一定量才负责供货或定期召开订货会议,一旦商品断货想补货不是十分便捷。目前国内很多的中小家纺品牌在这方面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些问题,这点上加盟商一定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后续的支持
大多数的加盟商并没有从事家纺行业的经验,甚至也没有从商经验,因此要保证生意的高成功率,十分需要加盟公司的后续支持。一个成熟悉的加盟公司的在各地的加盟店往往类似,在形象、货品陈列、店员的服务等各方面都是统一的。从店铺装修设计、货品摆放及管理、促销手段的运用,成熟的加盟公司会有一整套的培训方法来确保加盟商的成菌,哪怕加盟商原先没有任何经验,只要按着计划培训,就能成为一个专业的家纺品牌加盟店的管理者。
合同的规范
到最后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是否规范,是否有严谨的法律条文来保障双方的权益,同时加盟公司是否有区域保护政策和饱和政策等。需特别注意的是条款是否含糊不清,签订合同的人是否是加盟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具有签字资格的人员
3,家纺十大品牌有哪些?
随着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人口结构中中产阶级的占比不断提升,家纺消费中出现更加注重品牌和质量、重视个性化和定制化的新特征。家纺的初级原材料是棉花和化纤(以涤纶为主),经面、辅料企业生产之后,形成坯布、成品布、填充料等直接原材料。 我国家纺竞争格局稳定,本土品牌占优,一线家纺品牌包括罗莱生活、富安娜、水星家纺、梦洁股份。2013年前,四大家纺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合计为4.49%,其中家纺龙头罗莱生活市场占有率为1.53%,其次是富安娜和水星家纺,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13%与0.96%。 根据瑞银研报,家纺行业原材料成本占主营成本78%左右,受到棉价和国际原油价格的影响较大。 没有下游,关联行业为酒店旅游服务等,产品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上游的初级材料便宜,行业准入门槛低,家纺行业质量参差不齐。 以下是一些比较受欢迎且有一定知名度的家纺品牌: 1.富安娜家纺(中国) 是500强中国品牌,被评为家纺行业最具影响力品牌之一。 2.罗莱家纺(中国) 拥有八条先进的进口生产线,产品包括酒店纺织品十大系列五百多个品种。 3.royalrose皇室玫瑰家纺(法国) 以精雕细琢的工艺设计和传承不懈的文化内涵,传递轻奢生活理念,提供定制礼品、床品、浴室用品等优质服务。 4.Bico(瑞士) 来自瑞士的Bico家纺企业,成立于1861年,在瑞士拥有90%以上的知名度,在德国、意大利、法国、奥地利、美国及拉丁美洲都有经销商,产品畅销全球各地。 5.“Breckle”(德国) 创立于1932年,认真严谨的“福莱哥勒人”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与付出,使“Breckle”品牌床垫在推出市场后受到消费者的一致好评与认可。 不管产业如何变换,家纺都是老百姓的必需品。